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销、对账、结账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:
为了做好2018年年终结账与决算编报工作,现对年终报销、对账、结账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2018年12月对外拨款与报销截止时间。
1.2018年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。所有对外拨款与报销须在12月24日下班前完成。
2.2019年不办理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票据报销(出差未归的差旅费票据除外)。
3.2018年12月25日至31日发生的费用,请大家尽量与开票方沟通,将发票开具时间调整到2019年1月。
二、2019年1月对外报销时间。
1.2019年1月7日,正式恢复。
2.2019年1月7日起办理预借支票、对外汇款、拨款等业务。
三、清理因公借款。
有预借公款的职工,务必在12月21日前到单位财务部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。个别出差在外不能及时回京的职工,可委托部门员工向财务部提交书面说明,明确不能还款的理由和次年还款时间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财务部员工归档备查。
四、清理预开发票。
各部门应对已预开发票进行清理,催促合作单位在今年12月31日前汇款。
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,做好宣传,及时处理相关工作。
财务部
2018年12月3日